城投债基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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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城投债基金,是以城投标债为底层资产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如此受欢迎的城投债基金到底安全吗?本文将从投资人比较关注的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交易结构、信息披露、监管机构、违约分析这5大方面逐一进行分析。

一、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


城投债基金的投资标的(底层资产)为:城投公司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标准化公司(企业)债券(简称“城投标债”)
这类标准化债券发行审核严格;实行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可等分,可交易,流动性机制完善,而且信息披露充分。城投标债的发行主体都是具有一定资质、获得资本市场认可、且比较优质的平台公司。城投标债需要先经过严格审批取得相关机构的批复函件后才可发行。发行成功后,主体的信息需要在公开市场及时披露;标债本身的交易情况(比如价格异动等)也可在公开市场随时查阅。所以城投标债作为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



二、城投债基金的交易结构


城投债基金的交易结构也就是指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结构,下面以“城投债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结构为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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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先认购城投债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然后通过基金将资金投向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在交易所发行的标准化债券,简称“22任城04”。


     等债券到期兑付扣除托管等费用后,再按照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比例分配收益;进而间接实现投资人购买城投标债的投资操作。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投资人购买城投债基金也就等于购买了明确且单一的城投标债,等基金到期或债券到期时兑付本金,相当于“钱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城投债基金的资金全部交由第三方托管人进行独立、专户托管。基金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避免了资金被私自挪用的风险。而且城投债基金在投资交易与兑付本息的时需经过交易所账户,因此资金运作全过程除了受托管人的审核外还必须接受交易所的监督与管理。
    动态来看,客户的资金只能在托管户、交易所账户之间循环。①在募集期,客户的资金先在转入募集账户然后划至托管户;②基金认购城投标债后,资金在交易所和标债进行交割;③债券到期兑付后,资金回到托管户,④托管人严格按照客户持有份额比例分配收益,再回到客户的认购账户。整个过程是一个严格的闭环,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

基金成立后,管理人和托管人按照客户认购的比例出具基金份额确认书。

目前市场上信托是被大家公认的安全性相对较高的投资方式,作者也整理了底层资产为城投标债的信托的交易流程。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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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两者的交易结构相对比可以发现,城投债基金与信托都是把募集的资金经专业投资团队进行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后投向明确的标的(城投公司发行的标准债券),运作期间资金也都是交由专门的托管方进行独立、专户托管,两种购买方式下投资人的投资操作从本质上来看都是间接购买单一债券并持有到期后兑付本金。
经过一番对比,在作者看来:城投债基金与城投债信托的投资逻辑和交易结构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对投资人来说两种投资方式的安全性和投资结果也基本一致;最终资金都是投向城投标债。



三、城投债基金的信息披露机制


城投债基金的信息披露包括两部分:一是城投标债债券的信息披露,二是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二者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债券和基金的申请、发行、运作,退出全过程都有具体的规定。
法律法规

 2020年3月修订的《证券法》对债券市场深化改革、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同年12月,为加强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统一管理,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及中国证监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又联合发布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2月证监会再次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公司债券改革,要求加强对债券发行后的事中事后运作进行监管。

根据以上法规要求,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点、内容,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由受托管理人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

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上签字,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4)重大事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注意】重大事项包括:

①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③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④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⑤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⑥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⑦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⑧发行人作出减资(不包括增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⑨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⑩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⑪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⑫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⑫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⑬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机制

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办法》中第24-26条规定管理人、托管人必须披露的信息有:
1.基金的投资标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2.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专业审计后的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等;不定期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净值、份额变化及基金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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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人可根据基金披露的投资标的,查询了解底层资产的真实情况,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券,这类资产因可公开交易,信息公开透明披露充分,可以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风险,方便投资人更好的作出投资决策。
2.根据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要定期准确披露基金的持仓情况和基金真实资产的情况。
3.投资人也可在基金运作期间可通过管理人披露的基金详细信息,和基金运作情况,了解基金最新走势及波动状态,实时掌握收益变化。
总的来说:整个城投债基金投资过程中,信息披露充分,投资人对投资标的以及基金整个运作流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不仅提高了投资安全性,也给收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性。


四、城投债基金的金融监管体系


城投债基金的金融监管体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城投标债的监管体系,另一个是私募基金的监管机构。

1.债券监管体系


1.债券监管体系城投标债的发行有两个市场:1.银行间债券市场    2.交易所市场
(1)银行间市场,在银行间市场中,城投债仅有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这两个类型融资工具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占中国的债券市场的90%,包含的债券有以下几种:

1)政府债,也就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是债券市场的主力;

2)金融债,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金融机构债券和同行存单;

3)企业债,指由发改委审批的国有企业和少量的大型民营企业债券;

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短融/超短融(CP/SCP)、中票(MT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和ABN。


划重点:在银行间市场中,城投债仅为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交易所市场:

交易所市场包含的债券有以下几种:

1)政府债,也就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2)企业债,指由发改委审批的国有企业和少量大型民营企业债券;

3)公司债,是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分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目前后者已经赶超前者。

再次划重点:城投公司在交易所市场使用企业债和公司债进行融资。

也就是说,城投债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都有发售,但和政府债、金融债无关,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绑定。

(3)我国债券的监管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机构:

1、证监会:交易所发行的所有债券的审批和监管,包括分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

2、中国人民银行(央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的所有债券的审批和监管,包括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如短融/超短融(CP/SCP)、中票(MT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和ABN等。 

3、国家发发改委:企业债发行的审批权在发改委。如果企业债满足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可以两个市场一起发,所以两个市场都看到有企业债的发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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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案例所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于未能履行披露要求的公司进行处罚。

2.私募基金的监管机构



1.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对私募基金的整体运作实施监督管理。不仅会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开展的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还会把基金管理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如果管理人或托管人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责令整改,严重的还会暂停基金备案、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

2019年8月,浙江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基金合同披露2017年报和2018年年度报告,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20年11月5日,珠海嘉资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管理的私募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后未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同时,在私募基金的运作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定期报告,受到中国证监会警示函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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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业协会也一直充分发挥着行业自律组织管理职能。在管理人备案及基金的运作过程中采取了多种自律管理措施并对违规组织及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投资人可在中基业官网查询管理人备案情况及历史处罚等相关详细信息。例如:9月23日,四川鼎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因未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结束后未及时向协会备案,被基金业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并发文全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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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投债基金的违约分析


城投标债从1993年发行至今,29年来,无一例实质性违约!城投债基金目前累计发行多年,也无任何违约记录!

违约分析


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上面也分析了是在公开市场上发行流通的城投标债,信息披露充分且透明,城投公司如果未按时兑付,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相关管理机构不仅会发布公告并进行公示,还会出具警示函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公开处罚给城投公司造成的违约成本极大,不仅会影响城投公司的自身的信用评级及再融资能力,还会给地方信用抹黑,严重的让整个所属区都陷入融资难的困境。 地方政府也绝不允许自身信用受到影响!!
但当城投公司真遇上资金紧张时,肯定也是优先兑付城投标债,就跟你资金有限时,肯定会优先偿还信用卡是一样的道理,公开违约就跟信用卡延期后的征信记录一样,抹不掉,谁都不愿抹黑征信进入失信名单。
结合目前的0违约记录和城投标债的重要性来看,城投标债违约风险极低,也就是说城投债基金的底层资产很难出现违约,那城投债基金自然也大概率能按时兑付。

结语:
根据全文的分析,可以得出:城投债基金不论是从底层资产、交易结构、信息披露分析还是从违约历史或违约处理上来分析城投债基金相对来说都比较安全,值得广大高净值客户的信赖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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