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融工作报告:确保兰州建投公开市场债券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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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对重点发债企业逐笔督促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存在兑付风险的到期债券,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并介入处置,确保所有债券均按期足额兑付。特别是持续深入开展兰州建投风险处置化解工作,确保兰州建投公开市场债券刚性兑付。对重点私募投资基金实施台账管理,多渠道、多手段并用,“一户一策”逐步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私募基金规范有序发展。

全省金融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差距不足和困难挑战。比如,金融服务短板弱项仍然不少,金融对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支持的针对性还不强,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还比较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隐患隐蔽复杂,高风险机构和不良资产占比较高,存量风险较大。金融改革成效还未充分显现,金融业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深层次需求还不匹配,绿色金融总体规模偏小,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

来源: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网站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9月20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志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金融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省金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紧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金融支撑。  

一、持续激活金融要素,有力服务实体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反复影响,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实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良性循环、同频共振。上半年,全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519.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93%,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7.77%。  

(一)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做好金融机构“外引内育”工作,不断丰富地方金融体系、增强金融综合实力,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为主体,其他金融业态、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多元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上半年末,全省有主要银行机构21家。其中: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2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管理41家农村信用社、37家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合作银行),另外还有24家村镇银行、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全省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有: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全省有法人证券公司1家,证券分公司23家,证券营业部87家。

全省有法人期货公司1家,期货分支机构6家。全省有保险机构3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0家(包括地方法人财产险公司1家),寿险公司10家,养老险公司2家。另外,全省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726家。  

(二)细化制定金融配套政策。出台一系列稳经济、稳金融和优服务、促发展金融政策措施,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已制定涉及金融工作文件10余份。做好国家金融政策传导,根据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33”条,在我省“53条”中提出7条货币金融政策举措,细化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实际出台《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

支持全省重大部署实施,聚焦“四强”行动推进,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强省会”行动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兰州打造“金融之城”,同时在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行动方案中作出金融支持政策安排。细化各领域金融保障措施,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并针对性制定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推动信贷供给量增价降。中央在甘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的要求,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截至7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2.49万亿元,同比增长5.66%,较年初新增1008.5亿元;全省各项存款余额2.4万亿元,同比增长849%,比年初新增1410.09亿元;存贷比103.7%,高出全国21.05个百分点。

全省涉农、中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同比增长5.9%、8.9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85.61亿元,较年初增加33.8亿元。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1—7月全省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79%,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全省金融机构累计降费达11.0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6万户。  

(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导银行机构加强资源配置,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继续做好特色产业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持。

截至7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7416.9亿元,较年初新增403.49亿元;累计发放特色产业贷款1880亿元,当年发放267亿元;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77万户、803亿元,贷款余额46万户、216亿元,贷款余额和累放额均居全国第一;3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5882.65亿元,较年初新增3394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23个百分点。

同时,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今年全省计划实施农业保险品种104个,截至7月末,全省已实现签单保费17.65亿元,参保农户196.55万户,支付保险赔款712亿元,受益农户35.04万户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开展“保险+期货”试点,今年以来我省实现“苹果(玉米、鸡蛋、饲料)+保险+期货”项目保单61单,受益农户1718万户次。  

(五)加大项目建设融资支持。聚焦全省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着力构建项目“政银企”对接机制,按季度向金融机构推介全省重点投资项目、省列重大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三个清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清单等,涵盖项目信息3000多条,截至7月末共有460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8066.7亿元,发放贷款1091.96亿元。

围绕支持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四抓一打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政银企”协商座谈会,一批“十四五”重大水利建设融资项目顺利签约。抢抓政策机遇,加大衔接力度,全国首期300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我省获批发放186.4亿元。截至7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单位中长期贷款余额1.28万亿元,同比增长8.8%,比年初新增813.47亿元。  

(六)努力纾解实体融资难题。全力推动稳经济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投放,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截至7月末专项贷款余额9384亿元,当年新增417亿元,较2020年初新增1555亿元。因地制宜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精准投放,1—7月全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95亿元,其中为1.39万名个人发放贷款19.16亿元,为264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79亿元,吸纳带动就业31万人。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1—7月,各金融机构通过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多种形式,对1.48万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的52963亿元贷款本金实施了延期。

保险机构为全省1.7万个自然人(含小微业主)办理贷款保证保险,承担风险保额18.76亿元,已赔付3.22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增信作用,加大“担保+”产品创新,全省新增融资担保业务额158.7亿元,累计为8401户小微企业、8720户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70.16亿元、67.85亿元,占全省新增融资担保业务额的44.21%、42.75%。  

(七)积极培育利用资本市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推动我省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加、质量不断提升。完善后备企业推荐、筛选、培育工作机制,定期补充省、市两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强化对现有120家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我省新增上市公司3家,兰州银行、金徽股份分别登陆深交所、上交所主板,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金刚玻璃迁入我省;华龙证券、交设股份、定西高强等10家拟上市企业正在全力冲刺IPO。

截至7月末,全省有上市公司3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6家,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业2528家。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用足用好债务融资工具,开展项目建设、产业培育和资本运营。1—7月,全省完成直接融资218.8亿元。其中,股权市场融资3862亿元,债券市场融资18018亿元。  

二、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加大防范化解力度  

坚决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积极应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巩固已有风险化解成果,加快重大风险处置进程,我省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推动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根据金融风险防控形势需要,加强对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省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相关市州、县区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深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调整充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N”责任和政策体系,靠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方责任,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党政同责的意见和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问责办法实施意见,以及金融监管追责问责、纪委监委和公检法部门协助清收、组织审计考核监督等13份政策文件。  

(二)全力防范化解地方法人银行风险。全面摸排地方法人银行风险,推动落实金融机构化险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精准制定“一行一策”化险方案,在全力开展清收化险、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化解风险。在去年发行1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基础上,今年8月再次获批发行300亿元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地方政府专项债,期限10年、利率2.86%,用于补充农合机构资本和省联社改革,地方法人银行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本实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积极争取使用央行专项票据、存保基金等政策工具,推进农合机构化险,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治理体系。同时,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手段,扎实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全力追损挽损,工作进展良好。截至上半年末,全省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去年同期净减少13家。  

(三)积极主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重整一批、重组一批、主动退一批”的工作要求,着力化解部分上市公司风险,促进我省存量上市公司风险有序出清。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对重点发债企业逐笔督促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对存在兑付风险的到期债券,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并介入处置,确保所有债券均按期足额兑付。特别是持续深入开展兰州建投风险处置化解工作,确保兰州建投公开市场债券刚性兑付。对重点私募投资基金实施台账管理,多渠道、多手段并用,“一户一策”逐步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私募基金规范有序发展。  

(四)统筹稳妥推进其他金融风险化解。全面摸排各领域金融风险隐患,制定《2022年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施意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和平安甘肃建设,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系列行动,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提醒,我省继续保持了全国非法集资少发地区的良好态势。1—7月全省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31起、涉案金额2.14亿元、集资参与人2072人,分别同比下降32.61%、58.43%和37.8%,呈“三降”态势。保持高压势头,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管,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持续清理存量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活动,确保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 

 三、把准金融改革方向,推动重点领域突破  

持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扎实做好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稳定各项工作。  

(一)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聚集。推动郑州商品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落实,积极开展期货品种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引导省内企业更便捷高效地使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独特优势,加大对省内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1-7月,全省新增“险资入甘”项目11个,落地资金40.1亿元。加强线上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目前“信易贷”平台累计上线产品465款,促成放款24552亿元;“陇信通”平台累计上线产品479款,促成放款406.52亿元;通过“银税互动”年内为全省196万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48亿元。积极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兰州市成功获批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兰州新区、静宁县、凉州区获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二)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紧盯“双碳”目标,用好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贷款政策工具,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光伏贷”“风电贷”“可再生能源确权贷”等绿色信贷产品,新能源企业贷款期限平均10年以上,贷款利率低至2.85%—3.75%。截至上半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922.5亿元,比年初增加393.17亿元,同比增长18.9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78个百分点。

加快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召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研讨交流会,总结推广绿色金融创新模式。举办甘肃省绿色金融工作推进会暨绿色项目信贷签约仪式,签约金额585亿元。不断扩大“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影响力,进一步拓宽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目前“绿金通”平台已注册企业1148家,融资金额达到13867亿元。  

(三)持续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按照“依法监管、审慎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7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服务普惠金融作用,修定《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制定《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指引》。加大行业整顿力度,依法依规对经营发展情况较差、不能顺应市场发展的地方金融组织进行清理,加快“空壳”“失联”企业出清,对公司经营困难、难以为继的加大劝退力度,持续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和规范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省共清理退出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20家、融资担保公司14家、典当行9家,受理和办理企业审批、变更、备案等事项36项。  

(四)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研究制定深化农合机构改革方案,推动农合机构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回归“支农支小”主业,实现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创新外汇金融产品,设计融资方案,综合运用出口信用贷款、保理、票据贴现、押汇贷款等方式,助力重点涉外企业“走出去”。  

总体来看,全省金融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差距不足和困难挑战。比如,金融服务短板弱项仍然不少,金融对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支持的针对性还不强,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还比较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隐患隐蔽复杂,高风险机构和不良资产占比较高,存量风险较大。金融改革成效还未充分显现,金融业发展与我省经济社会深层次需求还不匹配,绿色金融总体规模偏小,对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金融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充分调动和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跟进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重大金融工作部署,增强对“一核三带”区域发展布局和“四强”行动的服务保障,切实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积极对接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各项政策举措,针对性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水平。

三是积极借助资本市场作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沟通衔接,积极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推动拟上市公司加快上市进程。

四是牢牢守住金融风险底线。抓好全省高风险机构化险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方案落实,全力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全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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