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园城融合应收账款权益1号

微信号:1832117795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绵阳园城融合应收账款权益1号】【主体AA+担保AA】
规模:7500万 12个月
预期收益:
10万-50万(不含) 8.4%
50万-100万(不含) 8.6%
100万及以上 8.8%
【起息时间】每周五成立起息,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付息方式】按季度付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剩余收益
【付息时间】每年3月、6月、9月、12月15日分配收益,付息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融资方】绵阳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独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作为园区开发建设责任主体,承担园区、项目建设、资产经营、投资管理、项目开发、公共配套设施服务等工作,公司2022年6月底总资产规模133.93亿AA资信评级,管理的园区在不断完善,公司收入在持续稳定增长还款能力强。
【担保方】绵xx司承担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园区建设,目前规划建设的二十一世纪新能源生态科技示范园区是绵阳市政府重点关注的技术产业示范项目。主要负责当地土地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农业、生物医药、医疗设备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文化旅游开发等。2022年6月底总资产规模93.7亿。AA资信评级。
【资金用途】为融资方经营生产之需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项目亮点】
1、绵阳富xx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责任保证担保。
2、融资方提供9200万元对绵阳富乐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权益,足额覆盖本息,保障还款。
3、绵阳是四川第二大城市和第二大经济体、成渝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2021年全市GDP3350.29亿元,同比增长8.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2亿元,同比增长12.94%。游仙区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支撑之地,辖区经济活力强势,可持续发展能力极强!

无关内容:

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那么是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的手续,也可以要求停止订立合同,但在停止时也需要双方返还已收到的任何财产,如果不按规下进行返还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一、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该怎么办? 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的不成立,有哪些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三、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

    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不成立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了,那么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再对相关合同进行签订,也可以停止双方的履行行为,但如果让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那么也是需要按规定进行赔偿的

    

绵阳园城融合应收账款权益1号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