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元融投资2022政府债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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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烟台市元融投资2022政府债定融
规模: 5亿
期限:12/24个月
认购金额/产品收益:12个月:10万8.6%,50万8.8%,100万9.0%,300万9.2%;
24个月:10万8.9%,50万9.1%,100万9.3%,300万9.5%
收益兑付方式:季度付息

【地区介绍】:栖霞市,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位于山东省东北部,因"日晓辄有丹霞流宕,照耀城头霞光万道"的诗句而得名。栖霞市总面积2016平方公里,辖11个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953个行政村、966个自然村。截至2016年末,总户数为23.5万户,人口69.33万人。因盛产苹果,而被称为"中国苹果之都"。栖霞市的旅游景点十分丰富,例如有崮山、艾山、牙山国家森林公园、牟氏庄园等。
【项目资金用途】:用于工程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增信措施】提供6.6亿元应收账款质押,已确权并在中登网登记。
提供价值1.13亿元土地抵押担保
【融资方】烟台x集团有限公司
【tag】:烟台市元融投资2022债权资产
【担保方】山东苹xx有限责任公司
【区域经济】2012年栖霞市生产总值迈上200亿元新台阶,达到201.3亿元,同比增长10.3%;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32亿元,增长25%,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1.3%;栖霞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7.6亿元。镇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三大板块"共完成地方税收4.69亿元,占镇级总量的88.9%。其中开发区实现地方税收1.22亿元,成为第二个过亿元的镇级单位;其余十个镇的税收平均增长35%,高出全市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全部突破500万元。
主导产业贡献份额提高,规模以上企业237户,增加值、利税、利润均实现较快增长,工业经济税收占全市总量的59.8%。服务业发展提速增效,旅游产业富有活力,牟氏庄园门票收入连续三年超过千万元,栖霞市接待游客2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7亿元,分别增长22.2%和20.3%;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业发展繁荣。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帮助企业协调过桥和担保资金1.7亿元,新发放贷款26.4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21户,其中过5亿元企业4户;地方税收过百万元的企业由53户增加到67户;华隆机械、亚细亚机电、大京钢材、红壹佰照明、同兴实业、长裕玻璃等制造类企业逆势上扬,实现税收均大幅增长。
【产品亮点】应收账款质押+土地抵押

烟台市元融投资2022政府债定融

信托定融政信知识:

附随合同义务具有从属性的特点,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具有法定性的特点,合同的义务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义务,一种是约定义务,签订合同时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违约的解决方法

     一、附随合同义务有哪些特征?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

    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

    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换言之,附随义务不受合同种类和性质的限制,即无论任何类型的合同均可发生附随义务

    此外,附随义务也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

    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

     二、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在哪? 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

    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

    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

    先合同义务只是付随义务的一部分,而付随义务要包括先合同义务,只是为了缔约过失责任而区分

     附随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在于义务的产生时间不同,当事人在签署合约的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所承担的注意义务,被称为先合同义务

    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来说的,是合同标的,价格等主条款以外,需要承担通知、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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