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化债,如何破解城投利息偿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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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化债,如何破解城投利息偿付难题?
虽然一揽子化债方案推进顺利,城投短期流动性风险得以缓解,但城投债务并未消失,城投利息偿付难的问题迫在眉睫。
由于利息赤字的存在,即便城投企业暂停所有投资活动,它们的债务规模仍将年增1.0%-1.5%。资质越弱的城投,其新增债务中用于偿付利息的部分将越大。
据中证鹏元测算,2024-2028年城投公司的有息债务规模分别为41.3、43.4、45.5、47.8、50.2万亿元,利息支出分别为1.91、2.01、2.11、2.21、2.32万亿元,而城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约为-10.39万亿元,完全无法应对利息支出。
对于这部分刚性的利息支出,有哪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下就融资监管、金融化债及城投转型这三个层面展开讨论。
融资监管层面
融资监管层面,综合分析“一揽子化债”的各项监管,目前城投融资的核心是全口径收紧,并分类管控,也即将债券、信贷、非标等各类形式的债务都统筹考虑,隐性风险显性化,“借新还旧”应对的主要是本金,而非利息。以今年2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发行上市的298只城投公司债为样本,来考察下有多少可用于偿付利息。
总体来看,城投债募集资金投向主要位借新还旧,利息偿付并未得到政策层面的相应支持。但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品种在借新还旧时仍存在部分对利息的覆盖,因此存量债券中协会品种占比高的城投会略占优势,而公司债占比高的城投主体将面临更大的利息偿付压力。
金融化债层面
金融化债层面,相比以往化债方案,本轮金融化债的力度更大,后续有望显著发力,对城投利息偿付有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展期置换的范围有所拓展,银行除了“自接自盘”即本行为原债权人的债务——展期降息,还将“替他接盘”,即本行并非原债权人的债务——顾全大局尽力承接;
(2)主要由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行参与,参与化债的积极性将被更大程度地调动起来,化债体量将更大;中小型地方法人银行由于实力有限或较少参与;
(3)置换的形式发生变化,之前可通过贷款、城投债券、资管产品置换到期的债务,此一轮主要是通过贷款置换到期的非标及城投债券;
(4)秉承“保本微利”的原则,比如调整后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银行的平均综合成本,调整后的还款方式应做到每年还本比例至少达到10%等。
城投转型层面
城投转型一向被视为化解城投债务更根本的方法。本轮化债对推动城投转型的态度更坚决,要求更严,无论是交易所还是交易商协会,都将城投公司能否实现债券新增与其产业化转型程度做了挂钩。根据交易所对城投转型产投的最新指导意见——“城投归城投类,产业归产投类”,强调从资产、业务等方面向产业类彻底转型,而不能是仅以融资为目的“半吊子”转型。
除此以外,对城投转型面临的困难提供更多切实的帮助与支持,比如应尽快完善数据资产入表的法律法规空白和模糊地带,比如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及其国资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与城投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健全授权经营机制,再比如尽快将城投公司体内的隐性债务剥离,让其真正实现“轻装上阵,总之要切实助力城投转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经营主体,增强城投的造血能力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对于城投利息偿付难题,同时存在着利空和利好,利空是监管框架对利息偿付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均较小,利好是后续金融化债有望显著发力,但仍然是短期的权宜之计,原因在于长期来看,利息支出只是延迟但并未消失,而且举债还息本身还会带来新的利息负担。更根本的方法是推动城投转型,通过经营收益来弥补利息支出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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