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地方城投拿地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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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地方城投拿地受限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进一步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建立严格的举债审批制度,禁止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切实防范事业单位债务风险。

具体啥意思?意思就是以往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公司借债拿地,给土拍兜底,稳定地方财政的做法,基本宣告结束。

 

今年以来,楼市确实相当困难,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房子滞销,无论是销售还是新开工,都难以周转,自然就影响了土地成交,这时候其实楼市就出现了比较危急的情况,因为土地卖不掉的话,就会影响地方的收入。于是很多地方开动脑筋,想到了一招,用地方城投企业去举债拿地。我们知道城投公司是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所以它基本上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让城投公司举债拿地来弥补地方政府收入,这相当于城投充当了最后接盘侠的角色,而城投的钱是哪来的?很多都是发债融资来的,为啥人家会买城投债,因为有地方的隐性担保,那么最后击鼓传花,城投成了最后一棒,这一系列的泡沫就都要破了。而城投买地的资金,短期弥补了地方收入,但更多其实都用于补充流动性,它不能创造增量和回报,几年后,城投的债要还债了,发现土地价格没涨,也没人接盘,而地方也没有充足的资金储备,那么之前城投融资的债务就可能还不上了,这也会严重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信誉。城投举债拿地,本质上是属于自娱自乐,左口袋掏钱到右口袋,然后土地就假装卖出去了。之所以财政要突然叫停,就是因为这么做,基本上属于是掩耳盗铃,它不产生任何的增量,大部分城投债拿下土地之后,也不会去开发,而只是放在手里囤着,所以对于经济没有任何的带动作用。这次的明令禁止,是一种强制性的风险管控,过去已经产生的城投债,既成事实,无法再去改变,但是现在能做的,是不能再视而不见,任其债务再去不断扩大。债务,终归是要还的,只是早一点,晚一点的事,让谁还的事。另外,没有了城投公司的兜底,没有了债务的扩张,土地市场将重新冷却下来,虽然会在短期内产生大量土地的流拍与土地成交量的下跌,这是看得见的,但还有看不见的,那就是土地供应少了,反而可能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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